构建居家养老照护体系 济南市已建成各类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55处

 行业新闻    |      2024-04-09
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9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大力深化项目建设 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6场——市民政局专场。济南市民生兜底安全网织密织牢,民政公共服务用心用情,相关社会治理多元高效,发布会对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岳长胜介绍,近年来,市民政局以入选全国第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分类分层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努力构建以健康养老为核心、家庭照护为支撑、专业机构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照护体系。


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将全市60周岁及以上低保、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家庭、80周岁及以上高龄独居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照料服务范围,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居家照料服务,并按照护需求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补贴。其中,低保、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老年人照护等级5-6级补助400元/月,3-4级补助300元/月,1-2级补助160元/月;高龄独居老年人补助80元/月。
实施普惠性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针对全市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4-6级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积极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符合条件并有居家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社区(村居)提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经街道(镇)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的生活空间实施必要的改造,在家中设置护理型床位,按月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远程监测等专业服务。同时,申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300元的服务补贴,低保、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服务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450元。
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聚焦老年人面临的身体机能退化、居家生活不便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纳入特困供养,享受低保、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生活环境和设施,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进行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给予户均2000元的改造补贴,有效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安全度。
目前,全市新建社区全部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设施,已建成街道综合、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各类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55处,农村一半以上设立了幸福院,为4034名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524张,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536户,为老年人打造了更为安全、舒适、便利的居家养老环境,满足了部分困难、失能等“最刚需”老年人的“原居安养”养老需求。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洁 报道